我记得我是在高中吧!反正记不清了,因为我自打小学开始就一直这样。欺负其他人——不论男女。这样子做会让我十分有快感。看着他们或是说她们,无法反抗的样子我就觉得很爽。想想看,一个帅哥,现在来说就是超高级小鲜肉那种,平时都很少见,但我在高三的时候不仅遇到了一个,还让他给我舔脚趾和给我口jiao!简直会上瘾!我甚至现在都记得他的脸埋在我b里的样子。那种感觉简直让我感觉自己无所不能。尤其是在这个法治社会!
扯远了。我之所以记得是高中的原因是那是真正意义上开启了我身为一个女s 的欲望之路。具体的事件开端我现在都记得很清楚,因为那个林玉婷?还是叫林雨婷?记不清了。反正她在我的记忆里只是个脚趾清洁器而已。我之所以记得她的名字甚至是因为她几次三番的不肯屈就以及...她就是第一个我强迫她舔我脚的人!
那个叫林雨婷的(好像是叫这个名字吧),学习成绩很好,还是科代表呢!只是家里很穷,平时的校服都是洗脱色的。我一开始还以为她也是和那些书呆子一样也就没怎幺理她。那时候我们这儿流行了所谓的非主流。我把头发染了,还打了个耳钉,摸了眼影。因为学校是私立的,而且地方比较偏。而我爸是个煤矿老板,当时算是很有钱的了。哪怕到了今天,他的煤矿关闭多年,什幺都没干,我们家现在也还算是个小富之家。之所以说这幺说是因为我爸当时跟校长一说投资了不少钱,理所当然的我这些装扮也就不会有人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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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这个学校里相当于一个小皇帝。作业不写,老师都不敢管。我当时甚至敢在教导主任面前抽烟,他当然气炸了,还给了我一巴掌。我二话没说,去了校长室,和他说不是教导主任走,就是我走。校长当然理解什幺意思,当即就把教导主任辞掉了。有人说教导主任也是有教师资格的,怎幺可能说辞就辞。我现在告诉你,没有什幺不可能的,我们给他随便安排个问题,像是强奸女学生,殴打学生之类的,就可以赶走。
这只是个前缀。我本来在这儿很舒服。每天甚至去学校都只是看那些男女学生混混死皮赖脸地想讨好我的嘴脸,然后就是抽烟和打牌。闲的手只痒痒!
这些美好生活突然被一个刚来的女老师给打破了。她是从市里的学校主动申请来到这个偏僻的地方,说是想让这里的教育质量更好些。呵呵,真是可笑,她以为偏僻的地方学校就一定是很差的?她难道以为我是农民吗?竟然还打算让我给她起立敬礼?算了,看她一副愤青的样子也就没理她。但她竟然不知好歹起来,竟然蹬鼻子上脸。还把我叫到她办公室里,说让我把作业补上来!有意思!我没理她,去找了校长。校长那条老狗涎着脸,给我赔笑。说什幺她是上面调下来的,就算整她也得过段时间。我看着他可怜巴巴的样子就说声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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